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投诉处理决定书)
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2026年4月1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一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34号),认定对“河北博物院2026年度临时展览形式设计施工制作项目”部分投诉成立,中标供应商“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但是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维权,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石家庄禧建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北留营村新建街一巷3号
被投诉人: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580号宁洋商务402、406室
被投诉人:河北博物院(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
相关供应商: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正定县旺泉南街隆和巷8号
“河北博物院2026年度临时展览形式设计施工制作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1月2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想公司)。1月22日禧建公司向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1月28日河北乐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月3日禧建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经审查,河北省财政厅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景想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即申请人资格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其中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规定。
投诉事项2:自2024年至2026年,景想公司连续三年均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此期间其均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规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中涉及2026年项目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2中涉及2024年至2025年景想公司参与项目情况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中标及相关情况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26年1月21日“河北博物院2026年度临时展览形式设计施工制作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000000元(400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6年中标公告)
经查询,前述投诉内容提到的“景想公司连续三年均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情况属实。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2025年,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900000元(390万元);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2024年,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880000元(388万元)。2024—2026三年中标金额呈上升趋势(依次为388万元、390万元、400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5年中标公告)

图片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2024年中标公告)
项目背景及后续影响
天眼查显示,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资本50万元。该公司以400万元中标上述河北博物院2026年度临时展览形式设计施工制作项目,并在2024年、2025年均中标该项目。
据河北省财政厅公告,“中标供应商景想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问题是在公开中标结果后通过投诉程序才被发现。根据政府采购规定,评标委员会需在评审阶段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本案中,5位评审专家(于某华、黄某媛、高某华、冀某、曹某)均未发现资质问题,反映出评审流程可能存在流于形式的风险,侵害了其他合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河北博物院作为采购人也应当对采购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石家庄景想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续三年中标同一项目引发公众质疑,此次更是“不满足招标资格要求”依然中标,究竟是公开招标还是“内定”?截至目前,河北博物院并未就此事件表态。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天眼查
联系方式:hbpd@eastdaymail.com.cn
编辑:社会 来源:东方资讯河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