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公安机关基层治理优势和人民调解前端化解优势,共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郑陆司法所联合江苏省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郑陆派出所、焦溪派出所共同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一、共建目标
1.构建“警、司、律”三方协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法律专业力量、司法行政力量与警务力量的深度融合。
2.通过律师专业介入、规范指导,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调解成功率。
3.帮助律师深化行业认知,提升工作经验,积累社会资本;帮助减轻基层民警非警务纠纷调处压力,让民警集中精力做好治安防控和案件打击工作。
4.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一站式调解与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机制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每周固定安排1~2天时间,进驻镇(街道)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郑陆派出所、焦溪派出所根据实际设立“警司律联调工作室”或“驻所律师人民调解室”等挂牌。
实行预约制度。派出所受理评级的A、B、C类突出矛盾纠纷,经综合评估适合律师介入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或现场登记等方式提前预约。
对于紧急或特殊纠纷,经协商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专家库,提供“专家号”式法律服务,根据纠纷类型(如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合同纠纷、邻里纠纷等),选派相应专业领域的律师参与调解。
对于疑难复杂纠纷,如一次调解不成,下一轮可根据纠纷发展情况和专业需求,再由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其他专业律师进一步参与调解,形成接力调解模式。
每次调解时,派出所选派调处民警或辅警兼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
民警(辅警)负责维护调解秩序、掌握纠纷背景、开展情绪疏导和情理说服;律师负责法律释明、权利义务分析、法律责任界定和解决方案的法律可行性评估;司法所规范调解程序和指导文书制作。形成“民警讲理、律师讲法、司法规范、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模式,实现优势互补。
根据纠纷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情况,为确保调解实效也可由驻所律师单独参与调解。
郑陆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从常州市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聘任执业律师为兼职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统一管理。
三、工作流程
派出所在库在手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对适合调解的纠纷进行综合评估,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动“三方协同”联调程序。
派出所将纠纷信息通报律所,律所根据纠纷类型匹配专业律师,司法所同步介入。
律所律师在调解前与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诉求和争议焦点。
三方约定时间在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开展联合调解,民警(辅警)与律师共同主持。特殊情况也可安排在街道、社区调解室,或采取入户上门的方式。
达成调解协议的,司法所指导律所制作调解协议书,派出所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以增强法律效力。
邱国忠
编辑:国内 来源:江南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