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9月5日,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称“奥的斯电梯浙江分公司”)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法行为类型是“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

内容显示,奥的斯电梯浙江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是:2025年3月11日,根据投诉举报,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义乌市福田街道东前王南区电梯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在维护保养中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
据悉,当事人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83.33元;3.罚款7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市监处罚﹝2025﹞2367号。

此外,信用中国官网显示,奥的斯电梯浙江分公司曾多次被罚。截至发稿,可查行政处罚记录有7条。例如,在2024年10月9日,奥的斯电梯浙江分公司被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7万元。

杭萧市监处罚﹝2024﹞1439号显示,2024年3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公安机关在杭州市萧山区某苑5幢西梯底坑发现一具老人尸体。事故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认定:电梯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维护保养电梯,未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缺失对电梯维保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选派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修理)的作业人员(赵某某,事发时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驻点维保。电梯维保人员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没有到现场开展维保工作,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

奥的斯电梯官网介绍,其产品包括中速梯(6~15个停靠层)、高速梯(6~15个停靠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调度系统等。其称,在全球,奥的斯每天运送乘客约24亿人次,为240多万台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在业界处于领先地位。奥的斯全球员工约72,000人,其中包括44,000名一线人员,致力于产品的制造、安装和维保,满足客户的需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负责人王如光。其母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慷,公司由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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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社会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