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16日讯(记者徐景春王永前)9月16日,《济宁市2024年水土保持公报》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5年9月,《济宁市2024年水土保持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发布。现对《公报》解读如下:
一、发布《公报》的意义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济宁市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着力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成效明显。

为保障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济宁市2024年水土保持公报》,系统介绍了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年度工作情况,这是济宁市连续第11年发布《公报》,为服务政府决策、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公报》的主要内容
《公报》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作大事记,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水土保持状况持续改善。根据水利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2024年济宁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870.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由2023年的91.68%提高到92.22%。全市水土流失以轻度侵蚀为主,面积826.4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5%,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43.65平方公里、占比5%。2024年,各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水土保持率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二是依法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紧抓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双赢。2024年,全市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400个,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362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24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407.11万元,检查生产建设项目922个,按期完成部、省级3期遥感监管任务,认定并完成154个不合规遥感图斑项目的整改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在东部山丘区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国家、省级小流域工程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统一规划、系统治理,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2024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8.76平方公里,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6平方公里、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32平方公里。主要治理措施有梯田治理2886公顷、林草措施181公顷、封育治理1490公顷,保土耕作等其他措施4319公顷,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39个。全市实施国家、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6个,全部按照生态清洁小流域标准打造,省级以上安排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2000万元。
四是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作为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济宁市充分利用曲阜市九仙山、大运河后营2处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专用站及其他站点,规范开展降水、径流、侵蚀量、含沙量、输沙率等项目的监测,分析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规律、动态变化趋势等,科学指导全市不同区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十四五”以来,济宁市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要作了哪些规定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谢学刚
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