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宋向乐/文贺志泉/图)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河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迎来“一审”。
为何要为民营经济立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河南民营经济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但还存在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草案)》,厚培土壤、优化环境、提振信心,推动民营经济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代表们的痛点直击
在今年初的河南人代会上,民营经济发展成为代表关注焦点。省人大代表、河南金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小平带来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议案》,他指出,民营企业在财产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融资渠道拓宽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
“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发展信心不足。”贾小平在议案中呼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方向,提供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省人大代表、河南瑞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桂涛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部分民营企业扶持政策条款表述宽泛,缺乏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使得政策在落地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方向。
“许多民营企业内部缺乏专业的政策研究人员,对国家出台的普惠性政策了解程度较为有限,难以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导致无法充分享受政策所带来的红利,错失发展良机。”朱桂涛表示,各级政府应尽快构建一套完善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全面梳理现有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明确每项政策的具体责任部门以及严格的落实时间节点。
《条例(草案)》精准回应企业痛点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条例(草案)》在消除市场壁垒方面,明确要求:“应当保证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要求对存在不合理限制的文件“及时修改、废止”。
针对政府拖欠账款问题,《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完善防范化解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长效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的清理力度。
这些条款与代表们提出的“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有效机制”建议形成精准呼应。
对于涉企执法不规范等现象,《条例(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民营经济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应当落实年度数量控制要求,按照规定履行评估、批准、备案、公示等程序,并控制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限。能够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进入民营经济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同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
这些措施直指代表委员提出的“规范涉企执法”和“严厉打击涉企谣言”建议。
“很务实,很接地气。”河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良告诉记者,《条例(草案)》是河南新时代新征程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有力行动。通过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河南方案”。
创新转型的法治支撑
河南民营经济正经历质变。截至今年3月底,河南全省实有民营经济主体达1090.1万户,同比增长3.23%,占全部经营主体的95.9%,民营经济正逐渐成长为区域经济发展韧劲所在的“树根经济”。
但创新短板依然明显。对此,《条例(草案)》拿出真金白银的支持:采取“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加大科研投入”,按照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条例(草案)》还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组建或参与建设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民营经济组织主导建设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这些举措与贾小平代表的期待不谋而合:“希望通过地方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敢于创新、勇于突破。”
法治保障的全面升级
今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河南的立法进程正是对国家法律的落地响应。在全国层面法律实施仅一个多月后,河南便推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征集意见稿,体现了“河南速度”。
“高质量立法的持续供给,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税收负担、融资困难、市场准入壁垒等核心问题,打出了一套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构建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圭宇这样评价。他认为,这些制度把脉精准,符合“立法先行、制度保障”的现代治理逻辑,是河南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实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河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率先建立“民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并开展专项普法培训,“让企业家既敢闯,又懂法”。郑州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认为:“河南可借鉴杭州‘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经验,通过数字化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让法治真正成为民企‘护身符’”。
编辑:申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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