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近日,卡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卡本科技集团”)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文号是(津)应急罚〔2025〕总-4-016号。

内容显示,卡本科技集团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此,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条款,决定给予卡本科技集团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卡本科技集团官网介绍,公司专注于城市更新与改造加固行业,现已发展为结构加固、路桥养护、建筑及桥梁工业化、建筑涂装等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系统供应商。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产品多次应用于国内外重大改造和新建项目,如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建设桥梁检测加固、厦门大桥改造加固、塞内加尔体育场结构加固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卡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丁忠文,公司大股东为卡本复合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编辑:国内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